经法院审理查明,丁某某不断对陈某等人实施抓扯、2021年6月26日15时许,蔡某等人在执法过程中身体多处部位受伤。在通过车站安检时 ,蔡某二人人体损伤程度已构成轻微伤。被告人丁某某、被告人丁某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,丁某以暴力 、辱骂 、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的相关规定 ,被告人丁某某犯袭警罪 ,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。
法院认为,对被告人丁某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;被告人徐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,且丁某某将谢某某推倒在地,谢某某、丁某被民警控制带离到案。威胁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 ,拒不配合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