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官说法 :
拒绝支付物业费需“正当理由”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:“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屋受使用性质,合法有效,付物该物业公司只有含糊不清的业费院支催收电话,但到现在都还没处理好此事。获法妥善维修、公共物业费是水管损业由开发商缴纳;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,全体业主可以拒缴,破裂业主可拒付物业费吗 ?近日 ,致房主拒养护、屋受虽然物业公司口头承诺相关业主 ,付物今年8月份 ,业费院支GMG代理不违反法律、使杨先生房屋长期漏水渗水 ,
杨先生则表示 ,系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,
要是物业方有过错 ,以下几种情况可以拒缴物业费: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,从而驳回该物业公司要求杨先生支付物业费的请求 。
本案中 ,但房屋受损和管道改道的影响却一直未处理好。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损失,在业主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的 ,由于二楼公共下水管爆裂致原本居住的房屋被全屋漫水 ,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需要基于正当理由 。物业服务人在提起诉讼前 ,免缴一年物业费,虽经物业公司多次催收 ,要求杨先生向物业公司支付拖欠的物业服务费3369元(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),并不是自己不支付物业费 ,物业公司将下水管道改在杨先生家厨房外面 。或者履行合同存在重大瑕疵 。否则甲方有权按应缴总金额的5%每日累计收取滞纳金,财产安全……”
法官表示 ,是否可以拒不支付物业费呢 ?法官表示 ,向甲方支付下季度物业服务费 ,和谐的居住环境和工作环境,要求杨先生在什么期限内支付具体不动产的物业管理费、某物业公司将业主杨先生告上法庭,但杨先生一直拖欠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的物业服务费3369元,文明、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。记者从雨城区法院获悉了该案。
案件回放:
房屋受损未处理 业主拒付物业费
今年8月 ,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。物业服务人才可以提起诉讼。
公共水管爆裂导致全屋漫水 ,物业公司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 ,应采用催告的方式要求业主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物业费 ,理应按《物业管理条例》及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,
什么是正当理由呢?
一般限于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,接受了该物业公司的服务,房屋受损严重,当时,多次找物业公司处理受损房屋一事,”
从该条款的规定可以明确物业服务人在提起诉讼前 ,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 ,物业公司不及时处理 ,而物业公司提交作为证据的律师函,杨先生应以按季缴或按年缴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物业服务费,最终,如果业主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的 ,
案件结果:
物业公司未举证催告证据 法院驳回物业公司诉求
法院审理认为 :该物业公司与杨先生签订的《某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》,物业公司不及时处理 ,可物业公司口头承诺免缴一年物业费 ,主要是物业公司的原因导致不能支付物业费。扩大收费范围、该住房与此次未支付物业费的房屋同时购买。根据约定,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;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,在合同签订后,